血色大宋第一章 别人家的儿子

    从开封往北走,便是登州府,在登州府的最边上,便是田横山,田横山下靠近渤海的一边,有一间破旧的茅草屋,那里便是秦昊的家。

    古人的衣服穿起来有些麻烦,秦昊也是掏鼓半天,才将那件洗得发白的衣服穿戴整齐,推开窗户,三月的凉风裹着花香扑面而来,顿让人清爽许多。

    透过窗户,只见秦王氏正蹲在角落里洗着青菜,人虽然有些清瘦,但精神却很好,一边洗着青菜,一边用手抹着垂落在水中的头发。

    而那个名义上的弟弟叫秦棣,七八岁的样子,圆乎乎的脸蛋显得有些脏,正挥舞着鞭子抽打着陀螺,发出啪啪的声响,直吓得那几只老母鸡满院子乱窜。

    秦昊的思绪就如同眼前那个旋转的陀螺,不管如何旋转,总转不出既定的那个圈。

    人生无常,世事难料,这两个原本跟自己毫无相关的人,甚至相隔千年的人,一个成了自己的母亲,而另一个则成了自己的弟弟。

    如此荒诞怪异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,让秦昊颇为纠结,好半晌才沉沉地叹口气,“既来之,则安之,他们既然没把自己当外人,自己又何必纠结于过去的前世今生?”

    心念及此,不知不觉地来到室外,来到秦棣的身边,从他的手中接过鞭子,像是要发泄心中的郁气,狠狠地一鞭抽打在那高速旋转的陀螺上。

    打陀螺看似简单,实则是个技术活,秦昊的这鞭,只是发泄,没有半点的技术可言,而那陀螺受此蛮力,在划出一段完美的弧线后,咕噜噜地滚到旁边的臭水沟里去了。

    “不会打就别打!”对这个结果秦棣表示强烈的不满,狠狠地白他一眼,抢过鞭子,便一溜烟地跑去水沟边,复将臭哄哄的陀螺从臭哄哄的水沟里捞了出来。

    看着秦棣生气的样子,秦昊的心情似乎好了许多,没有理会气呼呼的秦棣,而是来到秦王氏的身边,慢慢地蹲下身来,挽起袖子便欲将水里最后两颗青菜清洗干净。

    “水冷,别动!”

    秦昊的手刚伸进水中,秦王氏如同受到惊吓似的,忙将他的手从水中捞起来,跟着便捞起围裙细心地为他擦拭着手上的水渍,责备道:“你的病刚好,别沾冷水!”

    母亲的关爱细微到极致,秦昊望着略带惊恐的秦王氏,心里却莫名其妙地感到一丝温暖,安慰道:“娘,你不用担心,我的病早就好了,吃过早饭后,我还准备去学府呢。”

    这声娘叫得很自然,没有丝毫的违和感,或许这就是亲情,埋在骨子里的那份亲情。

    “话虽如此,但小心点总是好的,你这一病就是三个月,娘还以为……”后面的话秦王氏没有说,但秦昊能从她的语气中感受到她内心的那份恐惧。

    “娘,你就放心吧,在你老人家没活到百岁之前,孩儿不敢轻言身死!”秦昊说完之后,没再跟她抢活干,而是静静地蹲在旁边,静静地享受着异世的静谥。

    青菜并不多,秦王氏很快便清洗完毕,随后便端着青菜走到茅草屋的东端,钻进那间更加低矮的茅草棚,并没有注意到秦昊的异样。

    秦昊没有跟进去,君子远疱厨,在秦昊前世的记忆中,母亲是从来都不让他进厨房的。

    秦王氏进去没多久,厨房上空便冒起缭缭青烟,在晨风的吹拂下,飘得很远很远,秦昊深深地吸口气,又来到秦棣的身边,秦棣怕他再捣乱,赶紧打着陀螺到一边去了。


    秦昊用手推推鼻梁,自嘲地笑笑,这院里总共只有三人,其他两个人都忙着,就只有自己是个闲人,闲人的滋味并不好受,得找点事做,不然的话会闷出病来。

    不知不觉来到书房,顿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,整个书房只能用“凌乱”两个字来形容。

    满地都是废纸,上面写着乱七八糟的字,粗细不一的毛笔扔得到处都是,不用说,这些都是秦棣的杰作。

    倒底还是个孩子,秦昊的嘴角挂着笑意,总算有点事做了,有事做的感觉就是不一样,心情也随之舒朗很多,一边收拾着残局,一边哼起那首含混不清的东风破。

    凌乱的房间在他一双灵巧的小手下变得整齐,对自己的劳动,秦昊也是相当满意。母亲的早饭还没有做好,他突然有种练字的冲动。

    重新磨好墨,重新铺上纸,用一块方木将纸张的上端压住,提起毛笔便在纸上随意挥洒起来,笔走龙蛇,力透纸背,端的一手好字!

    字是好字,词也是好词,只是当秦昊手执毛笔,看着这首词的时候,神色忽地显得特别的凝重,不停地喃喃自语:“靖康耻,犹为雪……靖康耻,犹为雪……”

    这首词不是别的词,正是岳飞那首气贯长虹的《满江红》,现在是宣和二年,离靖康二年还有好几年的时间,此时的岳飞也不是那个手握生杀大权的将军,而是一个大头兵。

    这首词带着明显的政治背景,出现在这个时候显得有些不合时宜,默默地将笔放在笔架上,默默地将词收起,默默地点燃后丢进旁边的火盆中。

    直到最后一点废纸变成灰烬,秦昊这才长长地舒口气,像做错事的孩子一般,伸手抹抹额头的汗渍,这才缓缓地站起身来。

    一阵细微地脚步声忽地从身后传来,秦昊不用回头便知道这种脚步声是母亲特有的,或者说是那个时代的妇人特有的,因为她的脚便是人们常说的三寸金莲。

    母亲是来叫他吃早饭的,叫完后也没做过多的停留,转身便回去了,秦昊将书台上的东西简单地收拾一下,随后便来到西边的饭堂。

    早饭很简单,就是一盘静菜加一盆稀粥,青菜的颜色有些泛黄,不是炒的而是用清水直接煮的,青菜上也没什么油渍类的能够勾起人们食欲的东西。

    稀粥是名符其实的稀粥,完全可以拿来当镜子用,这样的粥秦昊没吃过,也没见过,他实在想象不到粥还能煮得这样稀。

    秦昊没有报怨生活的清苦,而是拖来一根板凳,慢慢地坐下来,伸头在碗里照照,朦朦胧胧地能看清自己的脸,只是看不清脸上的青春痘。

    而秦棣则没那么多的讲究,刚坐上桌,端起一碗稀粥,连青菜都懒得夹,一盘没有油水的青菜吃起来都嚼腊差不多,很苦也很涩,完全勾不起秦棣的半点食欲,至于稀饭,可以不喝,但饿。

    没等秦昊端起碗来,秦王氏的表情忽地变得神神秘秘的,原本空空如野的双手忽地多出一个煮鸡蛋来,笑眯眯地放在秦昊的面前,整个过程就跟变戏法似的。

    就在秦棣眼巴巴地等着她再变戏法的时候,秦王氏则端起面前的碗,很果断地说声吃饭,于是乎秦棣的眼神很自然地从秦王氏那边转移过来,一动不动地停留在那只鸡蛋上。

    秦棣的头很圆,他的眼睛也很大,就像两个铜铃似的,特别的夸张,盯着那只熟鸡蛋不停地咽着口水,看他现在的样子,就知道秦王氏为何要将鸡蛋藏起来了。

    就算是个傻子也知道这是秦王氏对自己的特殊照顾了,因为三个人吃饭就只有这么一个鸡蛋,这倒不是秦王氏偏心,主要是秦昊的身体刚好,需要滋补。

    秦王氏的“自私”让秦昊再次体会到这深深的母爱,同时也让他感到一丝内疚,从他前世的记忆中,这个家原本没有这么清贫。

    他们原本住的地方也不是眼前这座破旧的茅草屋,只是因为秦昊的病,让这个原本称得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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